通知公告
外省資訊
關于調整《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推動先進制造業知識產權強鏈增效的若干措施(試行)》并印發《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推動先進制造業知識產權強鏈增效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申請補貼條件解讀,包括高價值專利、知識產權轉化、知識產權糾紛、知識產權貫標、中小微企業知識產權能力提升、知識產權服務業、知識產權創新聯合體、商業秘密保護、領軍人才等獎補,詳情如下,有需要咨詢規劃的可以聯系小編為您解答輔導!
免費指導熱線:19855109130(可加v),選擇全面可靠的一站式體系保障。
解鎖千萬政策紅利,專注于項目申報行業13年,沉淀了精準的政策資源、優質的企業資源、成功的項目資源,形成了獨具特色的實戰方法論與成熟的服務成功案例體系。除了全力打造自身專業項目團隊外,相較同行業最大的優勢,在于我們有各個流程階段的人員,分工明細,細致化;各環節均由專人深度把控。想要咨詢各省市任何項目申報的都可以免費咨詢漁漁為你做免費項目規劃。(勿抄)
根據《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推動先進制造業知識產權強鏈增效的若干措施(試行)》(長經開管發〔2025〕7號),結合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長沙經開區或園區)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一條 鼓勵高價值專利培育
(一)聚力打造高價值專利產業化高地,鼓勵企業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領域等“卡脖子”關鍵核心技術開展高價值專利培育。對新授權發明專利10件(含)以上或國外發明專利3件(含)以上,并在長沙經開區轉化運用的高價值專利組合項目,最高給予30萬元獎勵。
1.申請條件
新授權發明專利與企業主營業務、核心產品相關且已轉化運用于具體產品。
2.相關情形說明
(1)對獲得高價值發明專利授權達到10件的,給予10萬元獎勵,每增加1件追加1萬元獎勵。
(2)對通過PCT或巴黎公約途徑獲得國外發明專利授權達到3件的,給予10萬元獎勵,每增加1件追加3萬元獎勵。
(3)國內和國外高價值專利組合項目,1件國外發明專利按3件國內發明專利計算。
3.實施部門
經濟發展局(安全生產監管局)
(二)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對獲得湖南省專利特別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3萬元獎勵。
1.相關情形說明
(1)中國專利獎含中國外觀設計獎。
(2)獲獎專利涉及多個權利人的,申報人應是第一權利人,獲獎時間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文時間為準。
(3)采用“免申即享”方式兌現。
2.實施部門
經濟發展局(安全生產監管局)
第二條 促進知識產權轉化運用
(一)支持企業通過轉讓、許可、作價入股等方式從高校和科研機構獲取具有實際應用價值的專利技術,對完成相關登記手續的,按專利轉讓、許可合同實付金額或股權登記金額的5%給予補助,開放許可額外再給予2%補助,同一企業每年最高補助50萬元。
1.申請條件
(1)以轉讓、許可方式獲取專利技術的,須簽訂轉讓、許可合同并在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登記備案。
(2)以開放許可方式獲取專利技術的,須提交開放許可聲明、書面實施意向通知書。
(3)以作價入股獲取專利技術的,須完成股權登記備案。
2.相關情形說明
以實際支付資金作為政策兌現依據。
3.實施部門
經濟發展局(安全生產監管局)
(二)鼓勵企業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對獲得貸款單筆金額超500萬元的,給予5萬元補助,同一企業每年最高補助20萬元。
1.申請條件
(1)簽訂質押合同并在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備案。
(2)質押融資貸款已完成還本付息。
(3)獲得銀行出具的貸款結清證明。
2.相關情形說明
(1)實付利息不足5萬元的按實付利息給予補助。
(2)屬混合質押的,以金融機構出具的知識產權質押占比證明計算補助資金。
(3)若出現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還本付息跨年度的情形,以整個還款周期實際支付利息作為政策兌現依據。
3.實施部門
經濟發展局(安全生產監管局)
第三條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一)積極開展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指導,鼓勵企業合理應對知識產權糾紛,對企業在知識產權糾紛案件中勝訴的,按其維權代理、公證、鑒定、區塊鏈存證費用的50%給予補助,單個案件最高補助20萬元,同一企業每年最高補助40萬元。
1.申請條件
企業在知識產權糾紛案件中被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為勝訴。
2.相關情形說明
企業選擇勝訴時間作為政策申報時間的,以維權至勝訴期間支付的相關維權費用作為政策兌現依據。企業選擇所有維權費用結清時間作為政策申報時間的,以實際支付相關維權費用作為政策兌現的依據。同一案件只補助一次。
3.實施部門
經濟發展局(安全生產監管局)
(二)鼓勵企業購買知識產權保險,對企業購買相關產品首年保費全額給予補助,第2年按當年保費的80%給予補助,補助不超過2年,同一企業每年最高補助5萬元。
1.申請條件
投保人為知識產權權利人或知識產權服務機構。
2.相關情形說明
(1)投保人中途退保的不享受補助。
(2)以實際支付保費作為政策兌現依據。
3.實施部門
經濟發展局(安全生產監管局)
第四條 提升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水平
(一)鼓勵企業加強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對通過GB/T29490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的給予2萬元獎勵,通過IS056005知識產權管理國際標準認證的給予3萬元獎勵。
1.申請條件
企業通過GB/T29490或IS056005認證并獲得證書。
2.相關情形說明
以發證日期作為政策兌現依據。
3.實施部門
經濟發展局(安全生產監管局)
(二)對納入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創建名單的,給予10萬元獎勵;對被認定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的,再給予20萬元獎勵。
1.相關情形說明
(1)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文作為政策兌現依據。
(2)采用“免申即享”方式兌現。
2.實施部門
經濟發展局(安全生產監管局)
(三)支持企業建立專利導航決策機制,對企業委外開展專利導航分析,經備案評審后,按實際支出費用的5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10萬元,同一企業每年最高補助20萬元。
1.申請條件
企業開展專利導航分析項目須提前在經濟發展局(安全生產監管局)完成備案。
2.相關情形說明
原則上專利導航分析項目要求當年備案、當年交付成果、當年支付費用,若出現時間不一致的情形,以實際支付費用時間作為政策申報時間。
3.實施部門
經濟發展局(安全生產監管局)
第五條 鼓勵中小微企業知識產權能力提升
開展中小微企業知識產權能力提升計劃,對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健全、有效發明專利量顯著提升、積極開展專利產品備案和專利信息利用的中小微企業,經審核評定,給予2萬元獎勵。對中小微企業維持10年以上有效的發明專利給予每件4000元補助。
1.申請條件
(1)申請主體為符合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國統字〔2017〕213號)中、小、微型企業劃分標準的企業。
(2)維持10年(含)以上的有效發明專利的企業須為原始申請人。
2.相關情形說明
對滿足有效發明專利破零或同比增長50%(含)以上、通過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開展專利密集型產品備案、購買知識產權檢索工具等任一情形的,經審核評定擇優給予獎勵,同一申報年度上述情形不疊加獎勵。
3.實施部門
經濟發展局(安全生產監管局)
第六條 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
(一)加強知識產權服務業高質量集聚,對新成立或由長沙經開區外遷入具有專利代理資質的服務機構,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
1.相關情形說明
對新成立或遷入的服務機構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成立或遷入的擁有10名(含)以上專利代理師的服務機構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2.實施部門
經濟發展局(安全生產監管局)
(二)對服務機構開展知識產權業務收入首次達到500萬元、1000萬元,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獎勵。
1.相關情形說明
以年度計算知識產權申請、交易、維權、管理、培訓等相關業務收入。
2.實施部門
經濟發展局(安全生產監管局)
第七條 支持知識產權國際合作
(一)支持組建產業知識產權創新聯合體,對新建聯合體成員有效海外專利數量100件(含)以上,且在聯合體內開展知識產權購買轉讓、交叉許可、涉外維權協作等活動,經認定,給予最高50萬元補助。
1.申請條件
申報主體為創新聯合體的牽頭組建單位或實體運營單位。
2.實施部門
經濟發展局(安全生產監管局)
(二)支持企業利用自貿試驗區制度優勢開展國際交流合作,參與國際和區域性知識產權規則制修訂,對企業在海外活動過程中建立國際合作機制的,經認定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
1.申請條件
(1)企業在長沙經開區范圍內開展知識產權領域國際論壇或會議。
(2)企業通過參與國際會議、提交提案等形式參與國際和區域性知識產權規則制修訂。
2.相關情形說明
(1)對主辦的知識產權領域國際論壇或會議,參與國外企業、機構少于5家的,給予5萬元獎勵;5家(含)以上的,給予10萬元獎勵。對承辦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授權的知識產權活動,給予10萬元獎勵。
(2)對參與國際和區域性知識產權規則制修訂的,給予10萬元獎勵。對與非關聯國外企業開展知識產權交叉許可的,給予5萬元獎勵。
3.實施部門
經濟發展局(安全生產監管局)
第八條 加強商業秘密保護
(一)鼓勵企業運用新模式、新方法加強企業商業秘密保護,對企業投入軟硬件成本建設商業秘密數字化保護系統的,給予最高5萬元補助。
1.相關情形說明
以實際支付資金作為政策兌現依據。
2.實施部門
經濟發展局(安全生產監管局)
(二)對首次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商業秘密保護示范企業或獲得同類型、同水平榮譽的,分別給予20萬元、5萬元獎勵。
1.相關情形說明
(1)以國家、省相關職能部門發文時間為準。
(2)采用“免申即享”方式兌現。
2.實施部門
經濟發展局(安全生產監管局)
第九條 鼓勵知識產權人才培養
鼓勵企業引進和培養國家知識產權領軍人才、國家知識產權百名高層次人才、海外知識產權高層次人才,對企業職工上年度獲評知識產權師高級職稱、中級職稱或通過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的,分別按照每人3萬元、1萬元給予一次性獎勵。
1.申請條件
申請主體為引進或培養知識產權人才的企業。
2.實施部門
經濟發展局(安全生產監管局)
第十條 附則
本細則適用于在長沙經開區依法登記注冊,且在園區范圍內正常生產經營的企業或機構,堅持以下原則:
1.政策支持資金實行總額控制,年度支持金額不超出年度財政預算安排,具體獎補比例根據當年財政預算確定。
2.本細則同一事項符合區本級其他政策支持,或與長沙經開區管委會簽署合同另有約定的,不可重復享受;同一事項符合國家、省、市支持政策的,除上級政策明確長沙經開區配套或政策條款有明確規定以外,不可重復享受。
3.在申報截止之日存在不良社會信用記錄且未完成信用修復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環保等審核意見為“不合格”的不予支持。
4.本細則涉及的場地租賃、資產購買、設備采購、合同銷售等條款,均不包括關聯企業之間的交易。具體申報時間、獎勵撥付時間以及相關條件等具體事項的認定以申報通知為準。對申報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等違規違法的問題,將依法追繳并作出相關處理。相關職能部門在審核上述資料的過程中履職不到位,將移交紀檢監察部門依紀依法予以處理。
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與《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推動先進制造業知識產權強鏈增效的若干措施(試行)》保持一致。本實施細則有效期內如遇法律法規或有關政策調整變化的,從其規定。本實施細則由經濟發展局負責解釋。
關于以上政策講解,大家還有不懂的問題嗎?還有疑問嗎?有疑問可以免費咨詢。
找我們能為您做什么?(勿抄)
一、國家、省、市各類政府資助類項目申報;
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科技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專利軟著知識產權申報;
三、國家、省、市各類企業榮譽資質申報;
四、國家、省、市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評價、工業設計中心、非遺、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綠色工廠、大數據企業、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各類標準、實驗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學技術獎、規上、老字號、新產品等研發平臺創建輔導、申報:
五、資金申請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項目建議書、等各類報告編制;
六、科技成果轉化中介、公司注冊注銷、工商辦理、股權、科技項目投融資。
一個電話,幫您理清思路,匹配最佳項目,讓您輕松穩拿補貼政策資金與品牌榮譽提升!
專人在線指導,免費咨詢:19855109130,微信同號,獲取最新政策詳情,歡迎前來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