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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都區促進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政策申報補貼條件(第二部分):樓宇總部、購買租賃、藥械醫貿、旅游住宿、體育賽事、物流、標準質量、知識產權
成都市新都區促進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申報補貼獎勵要求,包括升規入統、上臺階、二手車出口銷售、外貿主體能級提升、借助線上平臺拓展市場、服務貿易及服務外包發展、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電商直播、品牌首店聚集、高能級展會、促消費活動、樓宇引進和培育總部企業、樓宇品牌打造、購買或租賃樓宇開展統一運營、樓宇做大經濟規模、企業平臺化鏈主化發展。、藥械新品種引進、醫貿長青企業、引進外資、高等級旅游品牌發展、高能級住宿業品牌發展、舉辦體育賽事、區域內高校高質量發展、支持現代物流智慧化發展、鼓勵制修訂先進標準、支持建設質量提升項目、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需要咨詢了解的可以聯系小編為您解答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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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 )事項名稱: 鼓勵樓宇品牌打造
1.事項內容: 鼓勵樓宇品牌打造。對經市級認定的專業 (特色 )樓宇, 給予樓字業主 60 萬元的一次性運營獎勵。對經市級認定為?超甲級商務寫字樓┅甲級商務寫字樓』的商務樓宇分別給予樓宇業主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運營獎勵。其中,由“甲級商務寫字樓”提檔為“超甲級商務寫字樓” 的,給予 50 萬元的一次性運營獎勵。
2.事項分類: 免申即享。
3.主管部門: 成都市新都區商務局 。
4.責任科室: 規劃建設科。
6.支持對象: 合法經營、實行獨立核算的樓字業主等樓宇經濟市場主體。注 : 本政策所指樓宇是為商務辦公活動提供場地設施及配套服務的商業建筑, 建筑面積在 5000 平方米 (含) 以上的獨棟樓宇、商業綜合體內具有商務功能的商務寫字樓, 以及3000 平方米 (含) 以上孵化器、 科研樓宇和總部樓宇, 不含賓館酒店、 商場超市、 公寓及 自建自用樓宇。
7.支持標準 : 對經市級認定的專業 (特色 ) 樓字, 給予樓宇業主 60 萬元的一次性運營獎勵
對經市級認定為“超甲級商務寫字樓”“ 甲級商務寫字樓 ” 的商務樓宇, 分別給予樓宇業主 100 萬元 、50 萬元的一次性運營獎勵。其中
, 由 “ 甲級商務寫字樓 ”提檔為“超甲級商務寫字樓” 的, 給予 50 萬元的一次性運營獎勵。
8.支持條件 : 合法經營、實行獨立核算的樓字業主等樓宇經濟市場主體。
9. 申報材料: 無需申報, 上級文件另有要求除外。
10.確認渠道: 線上確認。
11. 申報時間: 無需申報, 上級文件另有要求除外。
12.承諾兌現時間: 支持名單生成后 18 個工作日。
13. 審批環節及時限: 區商務局會同相關部門確認擬支持名單 5 個工作日 ,公示 3 個工作日 , 推送惠企事項兌現提醒信息并引導確認 3 個工作日 , 資金撥付 7 個工作日。
14.其他需要明確的規則: 無。
( 十五 )事項名稱: 鼓勵購買或租賃樓宇開展統一運營
1.事項內容: 鼓勵購買或租貨樓字開展統一運營。對通過購買方式取得的存量樓宇產權 , 合規經營并統一運營滿 2 年,面積達 5000 平方米 (含) 以上, 給予購買方每 5000 平方米 5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 同一購買方購買同一棟樓宇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300 萬元。對通過租貨方式取得的存量樓宇使用權 , 合規經營并統一運營滿 2 年, 面積達到 3 萬平方米、 2 萬平方米、 1 萬平方米的,分別給予承租方 80 萬元、60 萬元、4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
2.事項分類: 即申即享。
3.主管部門: 成都市新都區商務局。
4.責任科室: 規劃建設科。
6.支持對象: 合法經營
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注
: 本政策所指樓宇是為商務辦公活動提供場地設施及配套服務的商業建筑, 建筑面積在 5000
平方米 (含) 以上的獨棟樓宇、 商業綜合體內具有商務功能的商務寫字樓, 以及 3000 平方米 (含) 以上孵化器、科研樓宇和總部樓字 ,
不含賓館酒店 、商場超市、公寓及 自建 自用樓字。
7.支持標準 : 對通過購買方式取得的存量樓字產權 , 合規經營并統一運營滿 2 年, 面積達 5000 平方米 (含) 以上, 給予購買方每 5000 平方米 5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 同一購買方購買同一棟樓宇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 300 萬元。對通過租賃方式取得的存量樓宇使用權 , 合規經營并統一運營滿 2 年 , 面積達到 3 萬平方米、 2 萬平方米、 1 萬平方米的, 分別給予承租方 80 萬元、 60萬元、 4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8. 申報條件: 合法經營、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
9. 申報材料:
( 1 ) 政策資金申報書 (包括封面、 樓字項目資金申請表、新都區樓宇基本信息情況統計表、樓宇項目資金撥付申請表、誠信承諾書等) ;
( 2 ) 證明購買樓字的產權證明或相關佐證材料, 租賃合同 (交易時間需在政策生效后起算 , 政策印發前的相關交易不做兌付 ) ;
( 3 ) 與出賣方或出租方經濟往來相關證明 (交易時間需在政策生效后起算, 政策印發前的相關交易不做兌付 ) ;
( 4 ) 購買或租賃的存量樓宇需為已正常竣工投運的項目,需提供項 目竣工驗收報告, 法拍等產權交易行為不納入申報范圍 ;
( 5 ) 其他必要佐證材料。
10. 申報渠道: 線下申報。
11. 申報時間: 以具體通知為準, 申報受理 15 個工作日 。
12.承諾兌現時間: 自 申報截止日起 30 個工作日。
13.審批環節及時限: 事項審批 20 個工作日 , 公示 3 個工作日 , 資金兌現 7 個工作 日 。
14.其他需要明確的規則: 無。
( 十六 )事項名稱: 鼓勵樓宇做大經濟規模
1.事項內容: 鼓勵樓宇做大經濟規模
對新引進年度營業收入達到 10
億元、20 億元、30 億元重點企業的樓字 , 分別給予樓宇業主 30 萬元、 70 萬元、 12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 政策有效期內 ,
重點企業實現梯度晉升的,
對樓宇業主補足梯度獎勵差額 。對整體入駐率達到 90% (含) 以上, 入駐的產業需相對集中且其使用面積達到樓宇總建筑面積的 70%
(含)及以上的樓宇,在入駐企業年度入統銷售收入總和累計在政策有效期內首次達 50 億元 , 給予樓宇業主 500 萬元的一次性運營獎勵 ;
對樓宇入駐企業年度入統銷售收入總和在 50 億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長的 , 以 50 億元的基數為基準, 超出部分按每增加 10
億元為一梯次給予樓宇業主 100 萬元的一次性運營獎勵, 同一梯次只能享受一次獎勵
2.事項分類: 即申即享。
3.主管部門: 成都市新都區商務局 。
4.責任科室: 規劃建設科。
6.支持對象: 合法經營、實行獨立核算的樓字業主等樓宇經濟市場主體。注 : 本政策所指樓宇是為商務辦公活動提供場地設施及配套服務的商業建筑, 建筑面積在 5000 平方米 (含) 以上的獨棟樓宇、商業綜合體內具有商務功能的商務寫字樓, 以及3000 平方米 (含) 以上孵化器、 科研樓宇和總部樓宇, 不含賓館酒店、 商場超市、 公寓及 自建自用樓宇。
7.支持標準 : 對新引進年度營業收入達到 10 億元、20 億元、 30 億元重點企業的樓字, 分別給予樓宇業主 30 萬元、 70 萬元、 12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 政策有效期內 , 重點企業實現梯度晉升的 , 對樓宇業主補足梯度獎勵差額 。對整體入駐率達到 90%(含)以上,入駐的產業需相對集中且其使用面積達到樓宇總建筑面積的 70% (含)及以上的樓宇 , 在入駐企業年度入統銷售收入總和累計在政策有效期內首次達 50 億元, 給予樓字業主 500 萬元的一次性運營獎勵; 對樓宇入駐企業年度入統銷售收入總和在 50億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長的, 以 50 億元的基數為基準, 超出部分按每增加 10 億元為一梯次給予樓字業主 100 萬元的一次性運營獎勵, 同一梯次只能享受一次獎勵。
8. 申報條件: 合法經營、實行獨立核算的樓字業主等樓宇經濟市場主體。
9. 申報材料:
( 1 ) 政策資金申報書 (包括封面、 樓字項目資金申請表、新都區樓宇基本信息情況統計表、樓宇項目資金撥付申請表、誠信承諾書等 );
( 2 ) 證明入駐率、企業類型、租賃面積等佐證材料, 租賃合同 ;
( 3 ) 樓宇入駐企業銷售收入及申報方營業執照、法人代表復印件等;
( 4 ) 新引進或新培育的總部企業、新引進的重點企業購買或租賃樓宇的合同復印件 (加蓋公章 ), 新引進的重點企業申報年度的利潤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復印件和國家統計機關提供的營收報表;
( 5 ) 其他必要佐證材料。
10. 申報渠道: 線下申報。
11. 申報時間: 以具體通知為準, 申報受理 15 個工作日 。
12.承諾兌現時間: 自 申報截止日起 30 個工作日。
13.審批環節及時限: 事項審批 20 個工作日 , 公示 3 個工作日 , 資金兌現 7 個工作 日 。
14.其他需要明確的規則: 無。
( 十七 )事項名稱: 支持企業平臺化鏈主化發展。
1.事項內容: 鼓勵企業平臺化轉型
打造集產品 (服務)分銷 、組織運營 、聯運集配 、總部結算等功能的綜合服務平臺 , 對運營面積超 10 萬平方米、聚集企業超 200 家、營收規模超 40 億元的平臺企業, 經綜合評定后, 給予獎勵。
2.事項分類: 即申即享。
3.主管部門: 成都市新都區商務局。
4.責任科室: 商貿流通科。
6.支持對象: 參與新都區服務業發展 , 財務制度健全、實行獨立核算的服務業企業。
7.支持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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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企業綜合評價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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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類型 |
指標內容 |
指標說明及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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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運營規模 |
平臺運營面積 0-10 分 |
運營面積10萬平方米以內不得分, 10 萬平方米 (含) —20萬平方米(不含)得 5 分; 20萬平方米 (含)及以上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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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集聚規模 |
聚集企業數量 0-40分 |
聚集企業家數200家以內不得分 , 200家 (含) ——300家(不含)得20分; 300 家 (含) ——400家 (不含)得30分; 400家 (含)及以上得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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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經營規模 |
平臺營收指標 0-40分 |
營收規模40億以內不得分, 40億 (含) ——50 億 (不含)得20分; 50 億 (含) ——60億 (不含)得30分; 60億 (含)及以上得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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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集企業質量 0-10 分 |
引導培育規上限上企業凈增4 家以內不得分, 凈增4 (含) -6 (不含)家, 得5 分; 凈增6 家以上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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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綜合評價得分 60-79 分, 給予 400 萬元一次性獎勵;
( 2 ) 綜合評價得分 80-89 分, 給予 600 萬元一次性獎勵;
( 3 ) 綜合評價得分 90-99 分, 給予 800 萬元一次性獎勵
( 4 ) 綜合評價得分 100 分, 給予 1000 萬元一次性獎勵。
此外, 對地方經營貢獻較上年度正增長, 綜合評價得分 60
分以上, 年度營收規模達 60 億元以上的前提下, 營收規模同比增速達 10%以上, 且新培育規上限上企業家數增長 20%以上的
給予 200 萬元獎勵; 營收規模同比增速達 20%以上的
且新培育規上限上企業家數增長 30%以上的, 給予 500 萬元獎勵; 營收規模同比增速達 30%以上的 , 且新培育規上限上企業家數增長 50%以上的, 給予 800 萬元獎勵。
8. 申報條件 : 申報主體為平臺企業 , 對經綜合評價得分 60分以上的企業給予獎勵 。
9. 申報材料:
( 1 ) 項目 申請表、項目資金撥付申請表;
( 2 )企業營業執照 、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 (或“ 三證 合一” 、五證合一” )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復印件);
( 4 ) 企業依法納稅證明及稅收解繳憑證;
( 5 )在 “信用中國” 下載的企業信用報告;
( 6 )運營面積佐證材料, 如不動產權證 (土地面積) 等;
( 7 )平臺內企業清單并附企業營業執照 , 營業執照上注冊地址需在平臺運營區域內;
( 8 )平臺內企業營收情況匯總表、 對應企業年度財報或納稅申報表;
( 9 ) 規模以上與限額以上企業名單 (需經屬地蓋章確認);
( 10 ) 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0. 申報渠道: 線下申報。
11. 申報時間: 以具體通知為準, 申報受理 15 個工作日 。
12.承諾兌現時間: 自 申報截止日起 30 個工作日。
13.審批環節及時限: 事項審批 20 個工作日 , 公示 3 個工作日 , 資金兌現 7 個工作 日 。
14.其他需要明確的規則: 無。
( 十八 )事項名稱: 支持藥械新品種引進
1.事項內容: 支持企業申報 (或引進) 藥械品種 , 并將新獲得 (或新引進) 藥品注冊批件或二、三類醫療器械注冊證的產品在新都進行銷售結算。
2.事項分類: 即申即享。
3.主管部門: 成都市新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4.責任科室: 醫藥監察管理和產業服務科。
6.支持對象: 2024 年 1 月 1 日后新獲得 (或新引進)藥品注冊批件或二、三類醫療器械注冊證 , 且獲批產品上市銷售收入結算在新都的企業。
7.支持標準 : 自產品獲批當年起每年按照該品種較上一年度新增銷售收入的 1%給予獎勵
每個品種每年最高獎勵不超過 200萬元。
8. 申報條件: 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 , 2024 年 1 月 1 日后新獲批或引進的藥品注冊批件或二、三類醫療器械注冊證 , 且獲批產品上市銷售收入結算在新都區的企業。
9. 申報材料: 支持藥械新品種引進獎勵申報表; 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登記證 (照 ) 復印件; 藥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藥品注冊批件或醫療器械注冊證復印件; 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申報品種近兩年度的銷售收入、稅收、利潤專項審計報告和統計報表(含銷售收入明細、發票匯總);“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成都信用網』上查詢企業近三年信用、經營、處罰等方面情況的報告或截圖; 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基本存款賬戶信息); 企業誠信申報承諾書 ; 法定代表人、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授權委托書 ; 其他需要的相關材料。
10. 申報渠道: 線下申報。
11. 申報時間: 以具體通知為準, 申報受理 15 個工作日 。
12.承諾兌現時間: 自 申報截止日起 30 個工作日。
13.審批環節及時限: 事項審批 20 個工作日 , 公示 3 個工作日 , 資金兌現 7 個工作 日 。
14.其他需要明確的規則: 新都區企業在注冊與申報扶持資金期間未被列入企業異常經營名錄、安全生產黑名單、失信執行人名單 , 近三年未發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以及環境污染事故等一票否決事項。
( 十九 )事項名稱: 支持培育醫貿長青企業
1.事項內容: 鼓勵醫貿企業堅守主業、合法誠信經營。
2.事項分類: 即申即享。
3.主管部門: 成都市新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4.責任科室: 醫藥監察管理和產業服務科。
6.支持對象: 堅守主業、 合法誠信經營 10 年 (含) 以上、20 年 (含) 以上、 30 年 (含) 以上的醫貿企業。
7.支持標準 : 對 10 年 (含)以上、 20 年 (含)以上、 30 年 (含) 以上的醫貿企業, 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 分別給予 10 萬元、20 萬元、 30 萬元一次性醫貿長青企業獎勵, 對同一企業存續期達到新的 10 年, 補足其獎勵級差部分, 同一企業每檔獎勵不重復享受。
8. 申報條件: 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 , 堅守主業、合法誠信經營 10 年 (含)以上、 20 年 (含) 以上、30 年 (含) 以上的醫貿企業。
9. 申報材料: 支持醫貿產業高質量發展申報表; 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登記證 (照 ) 復印件; 藥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近兩年企業繳稅憑據復印件;·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成都信用網。上查詢企業近三年信用、經營、處罰等方面情況的報告或截圖; 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基本存款賬戶信息 ); 企業誠信申報承諾書; 法定代表人、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授權委托書 ;其他需要的相關材料。
10. 申報渠道: 線下申報。
11. 申報時間: 以具體通知為準, 申報受理 15 個工作日 。
12.承諾兌現時間: 自 申報截止日起 30 個工作日。
13.審批環節及時限: 事項審批 20 個工作日 , 公示 3 個工作日 , 資金兌現 7 個工作 日 。
14.其他需要明確的規則: 新都區企業在注冊與申報扶持資金期間未被列入企業異常經營名錄、安全生產黑名單、失信執行人名單 , 近三年未發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以及環境污染事故等一票否決事項
( 二十 )事項名稱: 支持引進外資
1.事項內容: 對新設或增資的外商直接投資 ( FDI )項目,合同外資不低于 500 萬美元 , 且年度 FDI 實際到位 100 萬美元及以上的, 按新設或增資之日起 1 年內 (含 1 年) 到資、 1-2 年內 (含 2 年)到資,分別按照當年外商直接投資到位金額的 1%、5‰給予獎勵 , 單個企業年度獎勵金額累計不超過 200 萬元。符合支持引進外資政策條款要求的第一、二產業申報項目 , 參照此政策執行。
2.事項分類: 即申即享。
3.主管部門: 成都市新都區投資促進局。
4.責任科室: 項目管理科。
6.支持對象: 符合支持引進外資政策要求的外商直接投資企業。
7.支持標準 : 對符合政策要求的企業 , 按其新設或增資之日起 1 年內 (含 1 年) 到資、 1-2 年內 (含 2 年) 到資, 分別按照其當年外商直接投資到位金額的 1%、5‰給予獎勵 · 單個企業年度獎勵金額累計不超過 200 萬元。
8. 申報條件: 新設或增資合同外資不低于 500 萬美元的外商直接投資項目 , 在新設或增資之日起 2 年內 (含 2 年)到資, 且年度 FDI 實際到位 100 萬美元及以上, 企業需開展實質性經營 。
9. 申報材料: 成都市新都區利用外資獎勵項目申請表; 申報企業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回執及可體現新設或增資合同外資金額的證明文件; 申報企業營業執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企業境外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 ; 申報企業納稅 、員工社保繳納等證明企業開展實質性經營活動的材料; 申報企業 FDI 到資證明材料, 包括 FDI 入賬登記表、銀行入賬業務回單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本次申報的 FDI 到資未獲得過其他到資類財政獎補的聲明 ; 其他必要的相關材料。
10. 申報渠道: 線下申報。
11. 申報時間: 以具體通知為準, 申報受理 15 個工作日。
12.承諾兌現時間: 自 申報截止日起 30 個工作日。
13.審批環節及時限: 事項審批 20 個工作日 , 公示 3 個工作日 , 資金兌現 7 個工作 日 。
14.其他需要明確的規則:
( 1 )符合支持引進外資政策條款要求的第一、 二產業申報項 目 , 參照此政策執行。
( 2 ) FDI 到資應符合 《外商投資統計調查制度》 規定并納入商務部外商投資綜合管理系統統計。 到資時間以 FDI 到位憑證為準, 到位資金以商務部外商投資綜合管理系統認定為準。
( 3 ) 同一年度符合省、市、 區外資到資類獎勵政策的, 不重復享受。
( 二十一 )事項名稱: 支持高等級旅游品牌發展
1.事項內容: 對新評為國家 5A、4A 級旅游景區的 , 分別給予申報單位 50 萬元、 3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對新評為國家級 、省級旅游度假區的, 分別給予 50 萬元、 3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對新評為國家級、省級旅游休閑街區的單位 , 分別給予 30 萬元、 2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對新評為天府旅游名村、名宿、名品的單位, 分別給予 15 萬元、 10 萬元、 5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事項分類: 免申即享。
3.主管部門: 成都市新都區文化廣電體育和旅游局。
4.責任科室: 旅游管理科。
6.支持對象: 新認定的 5A
4A 級旅游景區 , 國家級省級旅游度假區, 國家級、省級旅游休閑街區, 天府旅游名村、名宿 、名品。
7.支持標準: 按照認定的等級標準, 5A 景區給予 50 萬元、 4A 景區給予 30 萬元; 國家級、省級旅游度假區分別給予 50 萬元、 30 萬元; 國家級、省級旅游休閑街區的單位, 分別給予 30萬元、2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天府旅游名村、名宿、名品分別給予 15 萬元、 10 萬元、 5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8.支持條件 : 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 , 2025 年 1 月 1 日后在新都區新獲評的相關旅游品牌。
9. 申報材料: 無需申報, 上級文件另有要求除外。
10.確認渠道: 線上確認。
11. 申報時間: 無需申報, 上級文件另有要求除外。
12.承諾兌現時間: 支持名單生成后 18 個工作日。
13. 審批環節及時限: 區文廣體旅局會同相關部門確認擬支持名單 5 個工作日 , 公示 3 個工作日 , 推送惠企事項兌現提醒信息并引導確認 3 個工作日 , 資金撥付 7 個工作日。
14.其他需明確的規則: 無。
( 二十二 )事項名稱: 支持高能級住宿業品牌發展
1.事項內容: 對新評為五星級 、四星級旅游飯店的單位 , 分別給予 50 萬元、3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對新評為國家甲級旅游民宿、 國家乙級旅游民宿的單位 , 分別給予 20 萬元、 1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 對新評為國家級金樹葉級綠色旅游飯店 、國家級銀樹葉級綠色旅游飯店的單位 , 分別給予 20 萬元、 1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 對新評為成都精品民宿 、標準民宿的單位 , 分別給予 5萬元、 3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事項分類: 免申即享。
3.主管部門: 成都市新都區文化廣電體育和旅游局。
4.責任科室: 旅游管理科。
6.支持對象: 新認定的五星級 、四星級旅游飯店 , 國家甲級旅游民宿、國家乙級旅游民宿, 國家級金樹葉級綠色旅游飯店 、國家級銀樹葉級綠色旅游飯店, 成都精品民宿、 標準民宿。
7.支持標準 : 五星級、 四星級旅游飯店 , 分別給予 50 萬元、 3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國家甲級旅游民宿、國家乙級旅游民宿的單位 , 分別給予 20 萬元、 1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國家級金樹葉級綠色旅游飯店、國家級銀樹葉級綠色旅游飯店, 分別給予 20 萬元、 1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成都精品民宿、 標準民宿的單位, 分別給予 5 萬元、 3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8.支持條件 : 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 , 2025 年 1 月 1 日后在新都區獲評的相關住宿業品牌。
9. 申報材料: 無需申報, 上級文件另有要求除外。
10.確認渠道: 線上確認。
11. 申報時間: 無需申報, 上級文件另有要求除外。
12.承諾兌現時間: 支持名單生成后 18 個工作日。
13. 審批環節及時限: 區文廣體旅局會同相關部門確認擬支持名單 5 個工作日 , 公示 3 個工作日
推送惠企事項兌現提醒信息并引導確認 3 個工作日 , 資金撥付 7 個工作日。
14.其他需明確的規則: 無。
( 二十三 )事項名稱: 支持舉辦體育賽事
1.事項內容: 對社會力量在新都舉辦國際性體育賽事, 一次性給予不超過辦賽投入 50%的辦賽補助, 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 ;在新都舉辦的全國性體育賽事 , 一次性給予不超過辦賽投入 50%的辦賽補助, 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
2.事項分類: 即申即享。
3.主管部門: 成都市新都區文化廣電體育和旅游局。
4.責任科室: 體育科。
6.支持對象: 上一年度 , 在新都區舉辦和承辦國際知名體育賽事的企業 ; 在新都區創辦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 市場價值大、發展前景好、有國際影響力的品牌賽事的企業; 在新都區舉辦和承辦全國知名體育賽事的企業。
7.支持標準 : 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 , 對社會力量在新都舉辦的國際性體育賽事, 一次性給予不超過辦賽投入 50%的辦賽補助 , 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 ; 在新都舉辦的全國性體育賽事, 一次性給予不超過辦賽投入 50%的辦賽補助, 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賽事補助采取賽后補助方式 , 對同一單位或組織每年補助不超過1 項。
7.1 賽事認定標準:
國際性體育賽事 : 由體育總局主辦或共同主辦的重要國際體育賽事
以及國際體育組織主辦的世界錦標賽、世界杯賽、亞洲錦標賽、亞洲杯賽等賽事; 由體育總局相關單位或全國單項體育協會主導舉辦的國際賽事。
全國性體育賽事 : 體育總局主辦的全國綜合性運動會; 全國單項協會主辦的全國性單項體育賽事; 全國性行業體育協會主辦的相關體育賽事。
7.2 辦賽投入由賽事舉辦后舉辦方遞交的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專業報告為準。
8. 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依法登記注冊 , 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組織策劃體育活動及賽事等資質 , 無重大安全生產 、質量等事故發生和不良誠信記錄; 申報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信息真實、納稅信用良好; 一個賽事項目只能有一個申報主體 , 多個單位參與辦賽的 , 需明確一個申報主體; 同一申報單位的同一項目已經獲得區級財政其他補助支持的不得申報。 申報范圍及項 目 :上一年度, 在新都區舉辦足球、籃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 、網球、體育舞蹈、冰雪、電子競技、賽艇、體操、無人機、龍舟、自行車、田徑、馬術、汽車、臺球 18 個項目競技性體育賽事。
按照《成都市體育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國際和全國性體育賽事組織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 需在賽前同步成都市賽事運營及管理平臺填報相關信息 ; 未納入全市年度計劃的賽事 , 將無法獲得當年度我區賽事補貼申報資格。
9. 申報材料: 新都區社會力量舉辦體育賽事補助申報表; 新都區社會力量舉辦體育賽事補助申報承諾書 ; 申報單位的營業許可等相關證明材料; 申報單位財務管理制度介紹 , 相關財務及納稅證明 , 企業負責人無犯罪記錄和個人征信證明 ; 詳細的賽事組織工作方案 ; 國際級體育聯合會、單項體育協會等國際體育組織的賽事授權確認等證明材料 , 國家體育行政主管部門或依法注冊登記的全國單項體育協會、國家級體育聯合會批準舉辦賽事的批復,通知、授權確認等證明材料;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的有關項目審計報告 ( 附實際投入相關合同、 協議、 銀行往來轉賬憑證 、票據復印件等)賽事總結等材料; 所有電子版材料應清晰、完整、符合要求; 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0. 申報渠道: 線下申報。
11. 申報時間: 以具體通知為準, 申報受理 15 個工作日 。
12.承諾兌現時間: 自 申報截止日起 30 個工作日。
13.審批環節及時限: 事項審批 20 個工作日 , 公示 3 個工作日 , 資金兌現 7 個工作 日 。
14.其他需要明確的規則:
( 1 ) 上述所有數據時間均為申報項目期間內;
( 2 ) 所有材料需制作封面, 并按照順序編制 目錄及頁碼,用 A4 紙裝訂成冊 (不可使用文件夾), 并在單位落款處蓋公章和騎縫章 。上述均為申報材料要件 , 如有缺失視為無效材料 , 其余材料按實際情況提供。
( 3 ) 本條政策與上級政策可疊加享受。
( 二十四 )事項名稱: 支持區域內高校高質量發展
1.事項內容: 鼓勵區域內高校升格為大學 · 區域內高校從學院升格為大學以及學院名稱更名 為大學名稱并納入四川省高等學校設置規劃, 在規劃建設期間給予一次性獎勵資金 400 萬元 ;區域內高校從學院升格為大學以及學院名稱更名為大學名稱并獲得教育部審批通過, 給予一次性獎勵資金 600 萬元。
2.事項分類: 即申即享
3.主管部門: 成都市新都區教育局
4.責任科室: 計劃基建財務科
6.支持對象: 新都區行政區域內高等教育學校。
7.支持標準 : 區域內高校從學院升格為大學以及學院名稱更名為大學名稱并納入四川省高等學校設置規劃 。規劃建設期間在本區域新增用地項目組織實施建設的給予一次性獎勵資金 400萬元 ; 區域內高校從學院升格為大學以及學院名稱更名為大學名稱并獲得教育部審批通過, 給予一次性獎勵資金 600 萬元。
8. 申報條件: 在新都區實際管轄范圍內的高等教育學校。
9. 申報材料: 區域內高校從學院升格為大學以及學院名稱更名納入四川省高等學校設置規劃 、審批以及購置新增用地 , 教育部審批通過等相關佐證資料, 復印件申報主體需加蓋鮮章。
10. 申報渠道: 線下申報。
11. 申報時間: 以具體通知為準, 申報受理 15 個工作日。
12.承諾兌現時間: 自 申報截止日起 30 個工作日。
13.審批環節及時限: 事項審批 20 個工作日 , 公示 3 個工作日 , 資金兌現 7 個工作 日 。
14.其他需要明確的規則: 無。
( 二十五 )事項名稱: 支持現代物流智慧化發展
1.事項內容: 對開展智能運單管理系統、智能倉儲管理系統、智慧物流調度系統等智慧物流平臺建設 , 物聯網 、數字李生 、車路云、人工智能等先進物流技術使用 , 自動分揀系統、智能搬運機器人 、無人機 、無人車等智能設備應用 , 且投資在 500 萬元及以上的物流企業 , 按其平臺 、技術、設備等實際投資額 (項 目所計投資額最長不超過兩年)的 20%, 給予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的獎勵。
2.事項分類: 即申即享。
3.主管部門: 成都市新都區交通運輸局。
4.責任科室: 物流發展與綜合運輸科
6.支持對象: 注冊在新都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 經營范圍包含物流 (運輸、儲存、裝卸、搬運、包裝、流通加工、配送等 )且實際從事相關活動的企業。
7.支持標準 : 按照《企業現代物流智慧化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對企業進行評價, 綜合評價 60 分 (含) 以上為合格, 對評價合格的企業按其技術、設備的實際投資額 (項目所計投資額最長不超過兩年) 的 20%, 給予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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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現代物流智慧化發展綜合評價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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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大類 |
評分細項 |
評分標準 |
分值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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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業基本情況 ( 20 分) |
1.1 企業營收 |
近2 年營業收入 |
≥ 1 億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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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千萬且 < 1 億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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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千萬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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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上規入庫 |
屬于新都區規 |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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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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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納稅情況 |
申請年度納稅額 |
≥5 千萬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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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千萬且 < 5 千萬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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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千萬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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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技術應用情況 ( 30 分) |
2.1 自動化設 備應用率及滲 透率 |
倉儲/分揀/裝 卸/搬運自動化率 |
≥80% |
15 |
視頻/照片 |
|
≥50%且 < 8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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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且 < 5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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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智能系統覆蓋率 |
運單、運輸(配 送)、倉儲全鏈 路覆蓋率 |
覆蓋3 項 |
15 |
能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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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蓋2 項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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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蓋1 項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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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物聯網技術應用深度 |
物流節點實時監控覆蓋 |
≥90% |
10 |
傳感器部署圖
+ 圖 |
|
|
≥70%且 < 90% |
7 |
||||
|
≥50%且 < 7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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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技術創新情況 ( 30 分) |
3.1 新技術研發投入占比 |
全年營收占比 |
≥ 1% |
5 |
研發費用審計報告 |
|
3.2 創新成果 |
獲得智慧物流 專利/市級以 上認證 |
市級+ 1 分/項省級+2 分/項國家級+5 分/項 |
專利證書/政府批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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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參與市級及以上智慧物流試點項 目 |
市級+ 1 分/項省級+2 分/項國家級+5 分/項 (最高 10 分) |
項目批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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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制定行業標準 |
+5 分/項 (最高 10 分) |
標準發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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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 ( 20 分) |
4.1 市級及以上政府部門表 |
+2 分/ 次 (最高 10 分) |
表彰文件/報道鏈接、截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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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示范或央級媒體宣傳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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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承辦市級及以上行業性交流調研活動 |
+2/次 (最高 10 分) |
活動照片/會 議通知/活動方案等 |
8. 申報條件: ( 1 ) 在新都區注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 2 ) 經營范圍包含物流 (運輸、儲存、裝卸、搬運、包裝、流通加工、配送等)且實際從事相關活動; ( 3 )近 2 年內在信用中國 ( 四川 )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無不良記錄 , 且無重大安全/環保事故; ( 4 )按照《企業現代物流智慧化發展綜合評價體系》進行評分, 得分不低于 60 分; ( 5 ) 2024 年 4 月 1日后采購并投入使用智慧物流平臺 、先進物流技術或智能物流設備的相關物流企業。
9. 申報材料:
( 1 ) 新都區產業扶持政策資金申報書 (包括封面、 資金申報書、資金申請表、企業年度納稅申報表和統計關系證明 、誠信承諾書 ) ;
( 2 ) 申報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 3 ) 企業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 4 ) 企業繳稅憑據復印件;
( 5 ) 現代物流智慧化建設項 目專項審計報告;
( 6 )根據《企業現代物流智慧化發展綜合評價體系表》 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納稅申報記錄、核心設備聯網 、自動化設備采購、智能調度界面、電子運單系統、車輛購置清單等相關佐證材料。
10. 申報渠道: 線下申報。
11. 申報時間: 每年, 申報受理 15 個工作日。
12.承諾兌現時間: 自 申報截止日起 40 個工作日。
13.審批環節及時限: 事項審批 30 個工作日 , 公示 3 個工作日 , 資金兌現 7 個工作 日 。
14.其他需要明確的規則:
( 1 ) 上述所有數據時間均為申報項目期間內;
( 2 ) 所有材料需制作封面, 并按照順序編制 目錄及頁碼,用 A4 紙裝訂成冊 (不可使用文件夾) , 并在單位落款處蓋公章和騎縫章 。上述均為申報材料要件 , 如有缺失視為無效材料 , 其余材料按實際情況提供。
( 3 ) 其他相關材料參照《企業現代物流智慧化發展綜合評價體系 》備注說明欄。
( 4 )在新都區范圍內已享受過同類政策補貼的項目不能重復參與申報。
( 二十六 )事項名稱:鼓勵制修訂先進標準
1.事項內容:對制定、修訂標準并頒布實施的單位給予獎勵。對新獲評的國家級企業標準。領跑者,企業給予獎勵。
2.事項分類:即申即享。
3.主管部門:成都市新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4.責任科室:質量發展科。
6.支持對象:主導或參與制定國際、國家、行業、本省市地方標準并獲準頒布實施的單
位,主導修訂國際、國家、行業、本省市地方標準并獲準頒布實施的單位。新獲評國家
級企業標準領跑者,的企業。
7.支持標準:對主導制定國際、國家、行業、本省市地方標準并頒布實施的單位,分別給予6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參與制定的單位,分別按上述標準的20%給予一次性獎勵~對主導修訂國際、國家、行業、本省市地方標準并頒布實施的單位,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5萬元、2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獲評國家級企業標準。領跑者,的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同一單位每年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8.申報條件:主導或參與制定國際、國家、行業、本省市地方標準并獲準頒布實
施,主導修訂國際、國家、行業、本省市地方標準并獲準頒布實施。新獲評國家級企業標準。領跑者。
9. 申報材料: 成都市新都區先進標準制修訂獎勵資金申報表; 標準已出版的 , 提供標準封面和前言的有效復印件; 標準未出版的
提供標準發布單位的相關文件、公告等證明材料;
國際標準項 目需提供國家標準委出具的證明材料; 國家級企業標準。領跑者,認定證明材料(復印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五證合一”、“三證合一復印件);法定代表人、經辦人身份證 (復印件) 及授權委托書
; 企業所在地稅務部門出具的申報年度納稅證明 ; 市場主體專用信用報告; 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其他必要的相關材料。
10. 申報渠道: 線下申報。
11. 申報時間: 以具體通知為準, 申報受理 15 個工作日。
12.承諾兌現時間: 自 申報截止日起 30 個工作日。
13.審批環節及時限: 事項審批 20 個工作日 , 公示 3 個工作日 , 資金兌現 7 個工作 日 。
14.其他需要明確的規則:
( 1 ) 上述所有數據時間均為申報項目期間內;
( 2 ) 所有材料需制作封面, 并按照順序編制 目錄及頁碼,用 A4 紙裝訂成冊 (不可使用文件夾) , 并在單位落款處蓋公章和騎縫章 。上述均為申報材料要件 , 如有缺失視為無效材料 , 其余材料按實際情況提供。
( 二十七 )事項名稱: 支持建設質量提升項目
1.事項內容:
對新獲評的國家級、省級標準化試點 (示范)企業, 分別給予 40 萬元、20 萬元一次性獎勵 :
對新獲得中國質量獎、四川省天府質量獎、成都市市長質量獎的單位 , 分別給予60 萬元、40 萬元、20 萬元一次性獎勵
; 對新獲得提名獎的單位
分別按上述標準的 50%給予一次性獎勵。 對新獲得中國質量獎、四川省天府質量獎、成都市市長質量獎的個人, 分別給予 10 萬元、8 萬元、6 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新獲得提名獎的個人, 分別按上述標準的 50%給予一次性獎勵 。
2.事項分類: 免申即享。
3.主管部門: 成都市新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4.責任科室: 質量發展科。
6.支持對象: 新獲評的國家級
省級標準化試點 (示范)企業。新獲得中國質量獎、四川省天府質量獎、成都市市長質量獎及提名獎的單位、 個人。
7.支持標準: 對新獲評的國家級、省級標準化試點 (示范)企業, 分別給予 40 萬元、20 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新獲得中國質量獎、四川省天府質量獎、成都市市長質量獎的單位 , 分別給予60 萬元、40 萬元、20 萬元一次性獎勵 ; 對新獲得提名獎的單位
分別按上述標準的 50%給予一次性獎勵。 對新獲得中國質量獎、四川省天府質量獎、成都市市長質量獎的個人, 分別給予 10 萬元、8 萬元、6 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新獲得提名獎的個人, 分別按上述標準的 50%給予一次性獎勵 。
8.支持條件 : 新獲評國家級、省級標準化試點 (示范) 。新獲得中國質量獎 、四川省天府質量獎、成都市市長質量獎、提名獎 。
9. 申報材料: 無需申報, 上級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
10.確認渠道: 線上確認。
11. 申報時間: 無需申報, 上級文件另有要求除外。
12.承諾兌現時間: 支持名單生成后 18 個工作日。
13. 審批環節及時限: 區市場監管局會同相關部門確認擬支持名單 5 個工作日 , 公示 3 個工作日 , 推送惠企事項兌現提醒信息并引導確認 3 個工作日 , 資金撥付 7 個工作日。
14.其他需要明確的規則: 無。
( 二十八 )事項名稱: 支持知識產權質押融資
1.事項內容: 對獲得市級資助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單位、知識產權首次許可或轉讓單位進行獎勵。
2.事項分類: 免申即享。
3.主管部門: 成都市新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4.責任科室: 知識產權科 。
6.支持對象: 以專利權、商標權通過金融機構獲得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的單位,并獲得市級知識產權主管部門相關認定獎勵 。
7.支持標準 : 對以專利權、商標權通過金融機構獲得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的單位,在獲得市級知識產權主管部門相關認定獎勵后 , 按上級獎勵資金的 50%給予配套獎勵, 同-單位每年區級獎勵總額不超過 10 萬元。
8.支持條件 : 以專利權、商標權通過金融機構獲得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 并獲得市級知識產權主管部門相關認定獎勵。
9. 申報材料: 無需申報, 上級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
10.確認渠道: 線上確認。
11. 申報時間: 無需申報, 上級文件另有要求除外。
12.承諾兌現時間: 支持名單生成后 18 個工作日。
13. 審批環節及時限: 區市場監管局會同相關部門確認擬支持名單 5 個工作日 , 公示 3 個工作日 , 推送惠企事項兌現提醒信息并引導確認 3 個工作日 , 資金撥付 7 個工作日。
14.其他需要明確的規則: 無。
附則
1.同一企業涉及多項獎勵政策的,同一類型政策按“就高不 就低、不重復享受,的原則執行,區級其他產業行業政策或專項政策與本實施細則不一致的,由企業自行選擇申報。
2.所涉獎勵按“企業承諾、自主申報”的原則,對申報年度內列入社會信用。黑名單”、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或生態事件的企業,取消其申報資格。
1. 本實施細則 自 2025 年 10 月 25 日起實施, 有效期至 2029年 12 月 31 日 。有效期內, 國家、省、 市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024 年 3 月 16 a 至本政策施行前符合條件的主體和事項,在不與上級政策沖突的情況下, 參照本實施細則執行。
名稱解釋
1. “免申即享”政策是指無需企業自主申報 , 可通過政策管理規定、行業大數據等直接確定或批量匹配受惠企業名單 , 實現企業無需申報即可享受的政策。
2.“即申即享”政策是指需企業提供申報材料, 通過符合性審核認定即可確定受惠對象的政策。
關于以上政策講解,大家還有不懂的問題嗎?還有疑問嗎?有疑問可以免費咨詢。
找我們能為您做什么?(勿抄)
一、國家、省、市各類政府資助類項目申報;
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科技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專利軟著知識產權申報;
三、國家、省、市各類企業榮譽資質申報;
四、國家、省、市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評價、工業設計中心、非遺、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綠色工廠、大數據企業、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各類標準、實驗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學技術獎、規上、老字號、新產品等研發平臺創建輔導、申報:
五、資金申請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項目建議書、等各類報告編制;
六、科技成果轉化中介、公司注冊注銷、工商辦理、股權、科技項目投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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