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省資訊
產業集聚、普惠算力供給、數據開發利用等方面,長沙經開區“人工智能+機器人”創新發展申報條件獎補獎勵、條件要求攻略整理,調整《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推動“人工智能+機器人”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及并印發《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推動“人工智能+機器人”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的通知,需要咨詢了解的可以聯系小編為你解答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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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促進產業集聚發展
支持新引進人工智能、機器人相關領域的領軍企業、細分領域優質企業落戶園區,單個企業累計獎勵最高不超過1億元。對入駐經認定的產業特色樓宇的企業,按先繳后補原則,給予連續3年場地補貼,單家企業補貼金額最高50萬元/年。
(一)申請條件
申請場地補貼企業須入駐園區認定的特色產業樓宇,從事人工智能、機器人相關軟硬件開發及系統集成。
(二)相關情形說明
1.領軍企業、優質企業須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2.產業特色樓宇由經濟發展局(安全生產監管局)發布,并滿足人工智能或機器人產業集聚度大于30%(含)的要求。
3.原依據《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加快推進數字產業(區塊鏈)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長經開管發〔2023〕62號)未享受完租金補貼的已簽約企業按原合同約定沿用至補貼期結束。
4.上述補貼須與項目預期產出等相關指標掛鉤,租金補貼不超過實際租金的80%。
(三)實施部門
投資促進局
第二條 強化普惠算力供給
對租用國產智能算力、依托國家網信辦備案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國產開源大模型,開展模型服務、算力應用適配、工業軟件研發等的企業,發放算力券,按年度實際發生金額的10%,給予最高100萬元補助。支持企業自主開發行業垂類模型,對形成5個及以上服務合同且累計合同額不低于100萬元的垂類模型或垂類數據集,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
(一)算力券獎勵
1.申請條件
(1)企業租用的算力須在工業、醫療、金融、教育、交通、科學研究等領域進行行業人工智能大模型訓練、應用及高性能計算等,且算力租賃期為一年(含)以上。
(2)企業憑已簽訂的算力服務合同向園區申領算力券;完成與算力供給方的結算后,憑合同、發票和算力交付憑證申請兌付算力券。單次申領算力券金額最高不超過智能算力合同額的10%,同一合同僅能申領一次算力券。
2.相關情形說明
(1)企業租用的國產算力須搭載50%(含)以上的國產算力芯片。
(2)企業租用的人工智能模型以國家網信辦官網公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已備案信息的公告為準。
(3)企業租用的國產開源大模型:由注冊在國內的法人主體開發的具備訓練數據透明性、完整代碼開放、模型參數開放的大模型。
3.實施部門
經濟發展局(安全生產監管局)
(二)垂類模型開發獎勵
1.申請條件
(1)企業對垂類模型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且垂類模型成功通過國家網信辦備案登記。
(2)垂類數據集須通過第三方權威機構認證。
2.實施部門
經濟發展局(安全生產監管局)
第三條 促進數據開發利用
支持企業設立工業數據共享平臺、數據標注基地、人工智能研發平臺,對使用平臺數據完成模型訓練、開發形成人工智能大模型、智能算法、機器人數據集、人工智能標志性創新產品的企業,按照數據服務費用的1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最高補貼100萬元。
(一)申請條件
企業須已形成數據成果,數據成果包括:
1.人工智能大模型:以通過國家網信辦備案登記為準;
2.智能算法:須通過第三方權威機構測試,或形成軟件產品對外銷售(累計銷售合同額≥50萬元);
3.機器人數據集:須通過第三方權威機構認證;
4.標志性創新產品:取得發明專利且獲評省級及以上榮譽。
(二)相關情形說明
數據服務費用指采購行業數據集、數據存儲、數據標注、數據處理等相關數據服務,并用于開發形成人工智能大模型、智能算法、機器人數據集、人工智能標志性創新產品發生的費用,不包括已申請同政策算力券支持的算力及模型購買費用。
(三)實施部門
經濟發展局(安全生產監管局)
第四條 推動智能產品升級
對企業在工業機器人、智能化無人裝備、智能穿戴、智能家居等智能終端中部署應用端側AI芯片、端側模型的項目,經認定,按項目實際新增投入的硬件采購費用和軟件研發費用的1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最高補貼100萬元。
(一)申請條件
企業部署的端側AI芯片或端側模型須通過第三方權威機構性能認證。
(二)相關情形說明
1.項目實際新增投入指實際應用在智能終端中的AI芯片、AI模型費用(以發票和合同為準,費用發生時間須在政策發布后)。不包括已申請同政策算力券支持的算力及模型購買費用。
2.智能終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圍:
(1)消費類智能終端:智能穿戴設備、智能家居、智能移動終端等;
(2)行業應用類智能終端:人形機器人、AI質檢攝像頭、自適應機械臂、AI車載終端、無人配送車、自主導航AGV、AI輔助診斷終端、5G急救車終端、虛擬數字人交互屏、應急救援定位設備、腦機接口設備、元宇宙入口設備等。
(三)實施部門
經濟發展局(安全生產監管局)
第五條 加快軟件企業培育
支持制造業企業等非軟件企業發展軟件業務,對新注冊成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達到2000萬元營收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按照年營業收入的2%,給予最高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入規的軟件信息服務業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3年內實現年營業收入倍增的規上企業,按其增量的1%給予最高100萬元倍增獎勵。
(一)申請條件
1.制造業企業發展軟件業務獎勵:軟件企業須于政策發布之后在長沙經開區依法登記注冊。母公司為制造業企業等非軟件企業,對子公司直接持股比例≥50%,子公司軟件業務收入占比≥60%,母公司成立多個軟件子公司的,僅限1家軟件子公司享受該政策。
2.首次入規獎勵:企業須在園區范圍內完成統計入規(年營業收入≥2000萬元,代碼為65)。
3.營收倍增獎勵:企業入規后在連續3個完整會計年度內,年營業收入較基期(新入規企業以首次入規年度為準,已入規企業以2025年度為準)實現100%(含)以上增速。
(二)相關情形說明
采用“免申即享”方式兌現。
(三)實施部門
經濟發展局(安全生產監管局)
第六條 支持開源系統應用
對首次通過開源原生應用認證并上架的應用軟件,按不超過10萬元/個給予獎勵,單家企業最高獎勵50萬元/年。支持高校、職校和培訓機構開展開源技術課程培訓,培訓對象培訓合格后且在企業工作滿6個月的,給予學校(機構)1000元/人的培訓補貼,單家學校(機構)補貼金額最高20萬元/年。
(一)申請條件
1.應用軟件獎勵
(1)開源原生應用指園區企業首版次上架應用市場的應用軟件且在架連續3個月,月活躍度用戶(MAU)大于1000(人)的APP軟件。
(2)申報者須確保項目的代碼、算法等不存在知識產權糾紛,所使用的第三方代碼或技術有合法授權,并在項目文檔中清晰說明。同一軟件不可重復申報。
2.培訓補貼
申報主體為高校、職業院校、經備案的培訓機構。課程內容須圍繞開源技術相關領域,培訓學員須在結業后與本地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并實際工作滿6個月。
(二)實施部門
投資促進局
第七條 支持開源系統適配
對新通過開源適配并取得?開源社區兼容性證書或??GIIC聯盟統一互聯證書?的芯片/模組企業,按照適配系統類型(標準系統500萬元/款,小型系統200萬元/款,輕量系統50萬元/款)給予單個企業最高?2000萬元/年的獎勵?。對已適配的開源技術芯片或模組實現規?;N售的企業,年度銷售額達5000萬元以上的,按年度銷售額給予不超過5%的獎勵(5000萬元≤銷售額<1億元部分補貼5%,1億元≤銷售額<3億元部分補貼4%,3億元≤銷售額<5億元部分補貼3%,銷售額≥5億元部分補貼2%),單家企業年度累計獎勵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一)申請條件
1.申報主體須為研發、生產、銷售芯片或模組企業。原則上須有相當數量員工在當地繳納社會保險(3個月及以上)。
2.適配獎勵:在政策有效期內取得?開源社區兼容性證書或??GIIC聯盟統一互聯證書,銷售訂單累計超過500萬元。
3.銷售獎勵:申報主體所銷售的開源適配的芯片或模組(包括申報主體已取得適配證書的芯片或模組),其交易合同簽署、發票開具及貨款結算等關鍵環節須在園區內完成。
(二)實施部門
投資促進局
第八條 支持機器人企業研發創新
鼓勵企業對智能機器人智能系統、核心零部件及整機的研發,對年度研發投入達500萬元且形成批量銷售的機器人企業,經認定,按其當年研發投入費用的10%給予企業最高500萬元/年補貼,連續補貼不超過3年。支持機器人開源社區、中試驗證及應用推廣服務平臺建設,按照實際投入的5%予以獎勵,單個平臺最高獎勵300萬元。
(一)研發補貼
1.申請條件
申報年度企業機器人產品已形成批量銷售,單型號產品年銷量≥100臺或銷售額≥1000萬元。
2.相關情形說明
(1)研發投入范圍包括硬件設備、系統軟件、人力成本、測試認證。
(2)智能系統包括感知模塊、決策與控制模塊、通信模塊等內嵌智能算法的功能模塊。
(3)核心零部件是指指用于智能機器人本體生產或智能系統集成的零部件,包括:
①關鍵功能部件:控制器、伺服電機、精密減速器、傳感器、末端執行器等;
②核心結構件:高精度機械臂、機器人關節模組、專用導軌等。不包括通用型低附加值部件(如螺絲、線纜、普通外殼等)、非機器人專用零部件(如通用工業電腦、非定制化標準件)等。
(4)機器人整機產品指由機器人企業自主研發或生產的搭載智能系統的智能機器人本體,包括但不限于:工業機器人、服務機器人、特種機器人等;不包括非機器人主營業務產品(如企業同時生產的通用機械設備、非智能工業機器人等)。
(5)此項補貼與園區同類研發補貼,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復的原則支持。
3.實施部門
經濟發展局(安全生產監管局)
(二)平臺獎勵
1.申請條件
申請平臺須為新建成并已實際運營,備案不早于政策發布前1個自然年度,總投入不低于500萬元,項目建設期不超過2年。
2.相關情形說明
(1)機器人開源社區是指根據相應的開源軟件許可證協議,公布軟件源代碼的機器人領域網絡平臺,如通過可信開源社區評估體系或者開放原子開源基金會認證等。
(2)機器人中試驗證及應用推廣服務平臺須包含技術驗證、標準制定、場景適配、質量檢測以及應用推廣功能(如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等)。
(3)平臺實際投入費用
①硬件費用:包括服務器、邊緣網關等網絡與通信設備;傳感器等感知和交互設備;機械臂測試臺架、機器人運動控制仿真器等仿真和測試設備等;
②軟件費用:包括基礎軟件、應用軟件、數據資源等;
③服務費用:包括咨詢、運維等采購費用;
④研發費用:占比不高于總投入的30%。
3.實施部門
經濟發展局(安全生產監管局)
第九條 支持機器人產業鏈培育
機器人企業產品進入非關聯的世界500強、中國500強企業采購目錄,且連續兩年銷售額均超過2000萬元的,給予機器人企業一次性100萬元獎勵。機器人企業采購、應用非關聯企業零部件產品,年度采購量達100萬元的,按年度采購量的10%予以獎勵,單家企業最高獎勵500萬元/年。
(一)相關情形說明
1.非關聯企業是指與企業主體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等關聯關系的企業。
2.機器人企業產品是指由機器人企業自主研發或生產,以機器人本體或機器人系統為核心功能的產品,包括但不限于:工業機器人、服務機器人、特種機器人等;不包括非機器人主營業務產品(如企業同時生產的通用機械設備、非智能傳統設備等)。
3.零部件產品是指用于機器人企業本體生產或系統集成的核心零部件,包括:
①關鍵功能部件:控制器、伺服電機、精密減速器、傳感器、機器視覺模塊、末端執行器等;
②核心結構件:高精度機械臂、機器人關節模組、專用導軌等。不包括通用型低附加值部件(如螺絲、線纜、普通外殼等)、非機器人專用零部件(如通用工業電腦、非定制化標準件)等。
(二)實施部門
經濟發展局(安全生產監管局)
第十條 推動場景創新應用
支持企業在生產、服務等領域廣泛應用機器人,對采購非關聯企業機器人產品并實現批量應用的,按照機器人整機產品采購額的10%給予補貼;園區加快開放智慧城市、智慧通信、智慧電力、智慧教育、智慧交通、智慧金融、智慧醫療、智慧工業等領域示范場景,每年遴選一批機器人、開源應用優秀示范場景,單個場景最高給予50萬元獎勵。單個企業最高補助500萬元。
(一)機器人采購補貼
1.申請條件
企業機器人產品采購總額≥100萬元,且實際部署應用于生產制造、服務場景的核心環節。
2.相關情形說明
(1)非關聯企業是指與企業主體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等關聯關系的企業。
(2)機器人整機產品是指由機器人企業自主研發或生產的搭載智能系統的智能機器人本體產品,包括但不限于:工業機器人、服務機器人、特種機器人等;不包括非機器人主營業務產品(如企業同時生產的通用機械設備、非智能傳統設備等)。
3.實施部門
經濟發展局(安全生產監管局)
(二)示范場景獎勵
1.申請條件
企業場景須為已建成場景,經企業申報、專家評審遴選,重點評估成長效益、技術創新和先進性、示范推廣性。
2.相關情形說明
示范場景分3個級別給予獎勵,卓越(2個,每個50萬元)、優秀(6個,每個20萬元)、良好(12個,每個10萬元),原則上每年評選20個示范場景,可以根據年度預算動態調整。
3.實施部門
經濟發展局(安全生產監管局)
第十一條 附則
本細則適用于在長沙經開區依法登記注冊,且在園區范圍內正常生產經營的企業或機構,堅持以下原則:
1.政策支持資金實行總額控制,年度支持金額不超出年度財政預算安排,具體獎補比例根據當年財政預算確定。
2.本細則同一事項符合區本級其他政策支持,或與長沙經開區管委會簽署合同另有約定的,不可重復享受;同一事項符合國家、省、市支持政策的,除上級政策明確長沙經開區配套或政策條款有明確規定以外,不可重復享受。
3.在申報截止之日存在不良社會信用記錄且未完成信用修復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環保等審核意見為“不合格”的不予支持。
4.本細則涉及的場地租賃、資產購買、設備采購、合同銷售等條款,均不包括關聯企業之間的交易。具體申報時間、獎勵撥付時間以及相關條件等具體事項的認定以申報通知為準。對申報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等違規違法的問題,將依法追繳并作出相關處理。相關職能部門在審核上述資料的過程中履職不到位,將移交紀檢監察部門依紀依法予以處理。
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與《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推動“人工智能+機器人”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保持一致,有效期內如遇法律法規或有關政策調整變化的,從其規定。本實施細則由經濟發展局(安全生產監管局)會同投資促進局等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關于以上政策講解,大家還有不懂的問題嗎?還有疑問嗎?有疑問可以免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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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家、省、市各類政府資助類項目申報;
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科技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專利軟著知識產權申報;
三、國家、省、市各類企業榮譽資質申報;
四、國家、省、市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評價、工業設計中心、非遺、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綠色工廠、大數據企業、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各類標準、實驗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學技術獎、規上、老字號、新產品等研發平臺創建輔導、申報:
五、資金申請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項目建議書、等各類報告編制;
六、科技成果轉化中介、公司注冊注銷、工商辦理、股權、科技項目投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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