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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蕪湖市現代商貿流通體系試點城市建設項目申報條件材料和補貼程序、時間專題整理,詳情如下,項目申報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單個申報企業每年(含單方向和多方向)享受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三年內累計享受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鏡湖區、鳩江區、弋江區、灣沚區、繁昌區、南陵縣、無為市、經開區需要咨詢申報現代商貿流通體系試點城市建設項目的可以聯系小編為您解答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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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蕪湖市現代商貿流通體系試點城市建設項目申報方向及要求
(一)支持方向
1.推動城鄉商貿流通融合發展。支持骨干市場設施升級、信息化改造等,提升集散、跨區域調運和宏觀調控水平,加強標準化菜市場改造。支持建設改造區域冷鏈物流基地,增強冷藏、加工、配送等綜合能力,連接產地、銷地和集散地,與國家骨干冷鏈物流基地、產地冷鏈保鮮設施等錯位銜接,暢通工業品下鄉和農產品進城。支持商貿流通領域物流標準化、智慧化改造,推廣智能倉配、自動分揀、無人配送等設施設備,發展第三方物流,提高流通效率。
2.建設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體系。聚焦生活必需品重點品種,建設改造流通保供重大設施,優化網絡布局。提升農產品批發市場流通保供能力,增強儲存、加工、分揀等功能。提高骨干倉儲加工配送能力和效率,布局一批區域應急保供中心倉。強化消費終端網絡網點建設,提升末端配送、應急投放能力。完善生活必需品儲備調控體系,加強肉、菜、小包裝和應急食品等儲備建設。改進信息監測和預測預警。建設改造“平急兩用”備用場地等,預置部分設備設施。
3.完善農村商貿流通體系。支持改造升級鄉鎮商貿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貿市場等,發展連鎖經營和電子商務,完善農產品商品化處理設施,促進農村消費和農民收入雙提升。支持健全縣鄉村三級物流配送體系,建設改造縣級物流配送中心和鄉鎮快遞站點,發揮郵政、供銷和農村經銷商網絡優勢,整合消費品、農資下鄉和電商快遞資源,大力發展共同配送,降低農村物流成本。
4.加快培育現代流通骨干企業。支持傳統批發零售企業數字化轉型,整合線上線下營銷網絡,發展集中采購、統倉統配、即時零售等,向社區和村鎮延伸服務。大力發展現代供應鏈,依托骨干流通企業建設數字供應鏈服務平臺,提供國內外市場開拓、品牌孵化、集采集配等服務,為中小企業發展賦能。鼓勵骨干流通企業與現代農業、先進制造業、生活服務業跨界融合,構建產供銷儲運協同供應鏈,加快推動產業轉型升級。
5.完善城鄉再生資源回收體系。統籌使用補助資金完善城鄉再生資源回收體系,支持家電等耐用消費品以舊換新。支持新建、改擴建廢舊家電專業型分揀中心以及包含廢舊家電家具等業務的綜合性再生資源分揀中心,拓展再生資源集聚、分揀、消納等功能。支持以縣城和鄉鎮為重點,結合縣級物流配送中心、鄉鎮商貿中心等升級改造,建設廢舊家電家具等再生資源中轉站點或配套設施,暢通家電消費循環。
(二)其他要求
1.專項資金不得用于平衡本級財政預算及償還債務或支付罰款、捐款、贊助投資;不得用于征地拆遷、土地開發、建設政府性樓堂館所、辦公樓裝修等明令禁止的相關項目以及國家規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不得用于人員、辦公經費和項目組織工作經費。包括組織項目申報和評審、評價驗收、引入第三方監理和項目規劃服務等。
2.專項資金不得用于土方開挖、基礎澆筑、墻體砌筑及地面鋪設(部分老舊農產品批發市場、菜市場、冷庫倉庫、再生資源回收等路面硬化除外)等基礎土建以及具有商業地產開發性質的項目,包括土地購置、租賃費用,房屋建設相關的勘測、設計、評估等費用。
3.專項資金不得用于項目內部管理相關投資和支出,如辦公樓、員工宿舍、辦公物品、人員工資等。
4.對已從其他渠道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以及已申請并獲得國債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申請資金支持;對于已獲得過省、市級財政資金扶持的項目,不得重復申請資金支持。
5.建設內容模糊、成效無法判斷,以及不符合國家有關鼓勵或支持發展方向的。
6.其他不符合支持方向的項目。
二、蕪湖市現代商貿流通體系試點城市建設項目申報補貼補助方式和標準
(一)項目補貼比例和額度。對于符合現代商貿流通體系試點城市建設政策支持方向和支持內容的項目,按照不超過核定實際投資額的40%給予補助。單個申報企業每年(含單方向和多方向)享受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三年內累計享受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二)項目實際投資額的認定標準。本辦法所指實際投資額,是指項目實施單位在項目建設期間發生的符合本政策支持時間、支持范圍及內容,財務票據齊全合規等所有條件,并經市商務局聘請的第三方審計機構驗收審計認定的實際投資額。
三、蕪湖市現代商貿流通體系試點城市建設項目申報主體和申報項目條件
(一)申報主體條件
1.申報主體依法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原則上,截至申報通知時間時,申報主體注冊時間需滿一年。
2.近三年未被列入國家、省級、市級信用平臺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3.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如實提供本單位信用狀況,承擔違約責任并作出承諾,不得弄虛作假、套取、騙取專項資金。
4.不存在經營資金鏈斷裂、賬戶被凍結等資產風險問題。
5.應為現代商貿流通體系試點城市建設項目的實際投資和實施主體,具備承擔項目實施運營的能力,應及時報送工作進展及相關數據。
6.申報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方向的,須與政府有關部門簽訂相關應急保供承諾書,或被確定為重點保供企業,承擔相應的應急保供責任。
7.項目申報需提供第三方機構審計報告。
8.獲得資金補助的項目應建立固定資產管理臺賬,要明確資產權屬和管護主體責任,原則上5年內不得改變其固定資產產權屬性,不得改變其用途和經營狀態。
(二)申報項目條件
1.項目建設地應位于蕪湖市行政區域內。
2.項目實施期限:開工時間在2024年1月1日以后(符合縣域商業體系建設行動支持內容的可適度放寬至2023年1月1日以后),項目整體竣工時間應在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
四、蕪湖市現代商貿流通體系試點城市建設項目申報項目專項條件
申報項目還應符合以下專項條件:
(一)推動城鄉商貿流通融合發展相關項目,應滿足以下條件:
1.新建或升級改造農產品批發市場,項目面積不少于5000平方米,實際投資額不少于500萬元;
2.新建或升級改造城區社區便利店,新建或升級改造直營門店10家以上,且單個門店實際使用面積不少于20平方米,累計投資額不少于200萬元;
3.農貿市場、菜市場新建或升級改造項目,建設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實際投資額不少于200萬元;
4.區域冷鏈物流基地冷庫新建或升級改造項目,建筑面積不少于2000平方米,實際投資額不少于500萬元;
5.商貿流通領域物流標準化改造項目,實際投資額不少于200萬元;
6.支持商貿流通領域物流標準化、智慧化改造,推廣智能倉配、自動分揀、無人配送等設施設備,實際投資額不少于500萬元。
(二)建設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體系項目,應滿足以下條件:
1.新建或升級改造服務于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的農產品批發市場項目,實際投資額不少于500萬元;
2.新建或升級改造“平急兩用”的城市應急保供中心(含平急兩用備用場地、城郊大倉基地、臨時轉運接駁站),倉庫使用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實際投資額不少于200萬元;
3.連鎖經營的商貿流通市場主體,應有3家以上連鎖超市(單店500平方米以上)或10家以上連鎖便利店(單店20平方米以上),且具備生活必需品的供應能力,申請商超及生鮮電商前置倉等終端網點的建設改造項目,前置倉不少于5家,且單個前置倉庫不少于15平方米,應具有生鮮類、低溫冷藏類生活必需品存儲能力,申報項目實際投資額不少于200萬元;
4.新建或升級改造生活必需品儲備倉儲項目,倉庫(包括常溫庫和冷庫)使用面積應不少于1000平方米,實際投資額不少于200萬元;
5.與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相配套的信息監測和預測預警體系建設及改造項目,實際投資額不少于200萬元。
(三)完善農村商貿流通體系項目,應滿足以下條件:
1.新建或升級改造縣城商貿服務中心、鄉鎮商貿中心,實際投資額不少于500萬元;大中型超市等基礎設施建設可以多個超市、門店整合申報,也可以單獨申報,實際投資額不少于200萬元;
2.縣域分撥中心、鄉鎮配送中心和村級綜合服務站等三級物流體系建設,實際投資額不少于200萬元;
3.農產品上行相關新建或升級改造項目,實際投資額不少于500萬元。
(四)加快培育現代流通骨干企業項目,應滿足以下條件:
1.供應鏈平臺建設項目,需具有提供第三方社會服務的功能,實際服務行業上下游企業不少于100家,實際投資額不少于500萬元;
2.支持培育年銷售額1000萬元以上的商貿流通企業開展連鎖經營、倉儲配送設施升級改造、終端網點冷鏈設施改造、物流標準化智能化改造等,實際投資額不少于500萬元;
3.支持數字化轉型,支持培育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上的商貿流通企業數字化轉型,實際投資額不少于500萬元。
(五)完善城鄉再生資源回收體系項目,應滿足以下條件:
1.廢舊家電家具專業型分揀中心以及包含廢舊家電家具等業務的綜合性再生資源分揀中心項目,新建或改擴建面積不少于3000平方米,實際投資額不少于500萬元;
2.廢舊家電家具等再生資源中轉站項目,建設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再生資源回收點申報項目,建設內容應不少于10個點位;建設箱式回收點申報項目,布局50個以上多品類智能化回收箱,合計實際投資額不少于500萬元;
3.新建或升級改造廢舊家電家具等再生資源交易市場,市場建筑面積不少于5000平方米,項目實際投資額不少于500萬元;
4.再生資源回收市場主體推進創新“以車代庫”“互聯網回收”等回收模式,購置再生資源回收、運輸設備和車輛等,實際投資額不少于200萬元。
五、蕪湖市現代商貿流通體系試點城市建設項目申報程序
項目申報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征集。
(一)項目申報。各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根據申報通知,組織符合支持條件的項目主體積極申報,申報主體向注冊所在地或項目建設所在地(注冊地和項目建設地不一致的,向項目注冊地所屬地申報)縣市區商務部門提交申報材料。
(二)縣級初審。各縣(市)區、開發區商務會同財政主管部門按照現代商貿流通體系建設有關文件要求,對申報項目的真實性、完整性、合規性進行初審,審查申報企業信用情況、項目投資是否符合項目支持方向和支持內容,對項目開展實地核查,初審通過的,推薦報送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三)項目評審。市商務局會同市財政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基礎審查,并委托第三方開展審核、專家評審、項目實地驗收,擇優確定最終入庫項目。
(四)公開公示。對通過評審的項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六、蕪湖市現代商貿流通體系試點城市建設項目申報要求
(一)加強申報組織。各縣(市)區、開發區商務、財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加強政策宣傳,認真組織實施,嚴格審核把關。
(二)嚴格審核資料。各縣(市)區、開發區商務、財政主管部門要對申報主體開展信用審查,并將信用查詢情況會同申報材料一并報送市商務局。申報主體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三)加強跟蹤管理。各縣(市)區、開發區商務、財政主管部門要對屬地現代商貿流通體系建設試點項目實行動態管理,及時增補優質項目、淘汰不達標項目。
七、蕪湖市現代商貿流通體系試點城市建設項目申報期限及聯系方式
請各縣(市)區、開發區商務、財政主管部門于11月17日前,聯合行文將推薦函和項目申報材料(紙質材料一式6份)報送至市商務局,電子掃描版發送至郵箱。逾期或未按規定報送的,視同自動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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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家、省、市各類政府資助類項目申報;
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科技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專利軟著知識產權申報;
三、國家、省、市各類企業榮譽資質申報;
四、國家、省、市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評價、工業設計中心、非遺、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綠色工廠、大數據企業、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各類標準、實驗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學技術獎、規上、老字號、新產品等研發平臺創建輔導、申報:
五、資金申請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項目建議書、等各類報告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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